夫妻离婚时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在夫妻离婚时,正在按揭中的房屋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将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正在按揭的房屋,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债务则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房屋的按揭贷款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正在按揭中的房屋,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协商一致继续共同还贷并共有房屋。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继续共同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同时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这样,在离婚后双方仍然按照原来的还款方式和比例继续偿还贷款,房屋的产权也依然归双方共有。 第二种是一方取得房屋产权并继续还贷,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夫妻一方希望取得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按揭贷款。同时,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等因素,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会根据房屋的增值情况、双方的出资比例等进行计算。 第三种是将房屋出售,分割售房款。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将正在按揭的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的贷款,然后对剩余的款项进行分割。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一方继续承担还款压力,同时也能快速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程度、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房屋时给予适当的倾斜。 总之,夫妻离婚时正在按揭中的房屋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同时要遵循法律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