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现新证据该怎么处理?


在司法审判中,二审程序是对一审判决的重要监督和补充环节。当在二审中发现新证据时,以下是相关的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二审中的“新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通俗来讲,就是在一审结束后才出现或者才被发现的证据,以及一审申请调查没被允许但二审认为应该调查的证据。 当发现新证据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二审法院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也是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的体现。一般来说,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或者审理过程中,都可以提交新证据。当事人可以将证据原件或复印件整理好,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给二审法院,并说明该证据是新发现的,以及该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法院在收到新证据后,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证据确实是新发现的,且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能够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新证据进行质证。质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新证据的证明力等方面发表意见。 若新证据被法院采纳,法院会根据新证据重新审视案件事实和一审判决。如果新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法院可能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如果新证据只是对部分事实有补充作用,法院可能会对判决进行相应的调整。 然而,如果当事人故意不在一审中提交证据,而在二审中作为“新证据”提交,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不予采纳,或者对该方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等处罚。因为法律要求当事人应当及时、全面地履行举证责任,不能滥用诉讼权利。 总之,二审发现新证据后,当事人要及时、合法地提交,由法院进行审查和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