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过时的单据该怎么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负责财务相关工作,现在公司里有很多过时的单据,堆了一屋子。我不清楚这些单据该怎么处理,直接扔掉又怕以后会有问题,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公司过时的单据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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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据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公司过时单据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以确保合规性。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概念——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公司的单据通常就属于会计档案的范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不同类型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例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3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10年;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则需要永久保存。在保管期限内,这些单据不能随意销毁。 当单据达到规定的保管期限后,处理的流程也有明确的要求。首先,单位应当组织由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对拟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如果公司违反规定,随意销毁未达到保管期限的单据,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所以,公司在处理过时单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流程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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