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到期了但刑期还没到该怎么处理?
我家里有人之前申请到  了监外执行,现在监外执行的期限到了,可是他原本的刑期还没结束。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会把人重新收监吗,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希望懂法律的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当监外执行到期了但刑期还没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如果是因为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比如疾病已痊愈、怀孕或哺乳期满等),而刑期还没到,执行机关会及时收监。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首先,执行机关(如社区矫正机构)会对监外执行人员的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是否已经消失。一旦确认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执行机关会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这个建议会被提交给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会进行审查,在审查之后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之后,会将收监执行的决定送达执行机关和公安机关,由执行机关和公安机关负责将罪犯收监。
此外,为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如果罪犯对收监执行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在整个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得以维护。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全面拆迁真的来了吗?
被迫离职是否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有限公司需要交哪些税?
社保局里面有拍照的服务吗?
办理死刑案件有哪些证据规定?
社保卡可以用来存取款吗?
三级残疾是否能免医保费?
夫妻离婚时能否把财产给未成年儿女?
小事故是否需要交警?
医疗事故尸检鉴定费由谁承担?
30天离婚冷静期还能延长吗?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何计算?
企业应税房产原值包括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哪些若干问题的解释?
家庭财产关系中物权法与婚姻法如何衔接与适用?
最新婚前协议书范本要怎么写?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什么时候宣判?
被拖欠年终奖且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