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定期定额月超季不超该如何处理?
我是个体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这个月的营业额超过了定额,但一个季度算下来又没超。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税务方面该怎么处理,是按超过定额的月算,还是按季度整体情况算呢?很担心处理不当会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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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个体户定期定额月超季不超的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对于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中月超季不超的情况,要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来处理。该办法规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 在实际操作里,很多地方规定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只要季度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通常是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若个体户季度销售额未超标准,即便某个月销售额超过了定额,从增值税角度,依旧有可能免征增值税。 不过,不同税种的规定可能不同。像个人所得税,若月经营额超过了定额,就可能需要就超过部分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各地税务机关在具体执行上也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定期定额户在月经营额超过定额时就进行申报纳税,即便季度不超。所以个体户遇到月超季不超的情况,要及时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了解当地具体的政策和申报要求,避免因误解规定而产生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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