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使用童工后如何处理好关系?
我开了家小公司,之前没注意招了个童工。现在知道这事儿违法,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和童工以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既不想惹上大麻烦,也不想亏待这孩子,想问问有没有合适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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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的定义。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法律是严格禁止企业使用童工的。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企业发现使用了童工,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将其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主动缴纳相应的罚款。对于已经付出劳动的童工,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应得的报酬。 从长远来看,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招聘制度,在招聘员工时严格审查其年龄等相关信息,避免再次出现使用童工的情况。这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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