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侵权该怎么处理?


当遭遇软件侵权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温和的一种处理方式。它指的是软件著作权人直接与侵权者沟通交流,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比较灵活,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而且,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还可以维持一定的合作关系。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协商的具体程序,但它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是一种合法的解决途径。 其次是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这个第三方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的特点,第三方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行政投诉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是诉讼。如果其他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具权威性和强制力的解决方式。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软件著作权人需要证明自己是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对方存在侵权行为。 总之,当遇到软件侵权时,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