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办费的会计该如何处理?

我开了一家新公司,现在处于筹备阶段,产生了不少开办费。我不太清楚在会计上该怎么处理这些开办费,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分摊处理呢?具体的处理方法和依据是什么,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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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办费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涵盖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会计处理原则方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这表明,在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当企业发生开办费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如果企业采用分期摊销的方式,在开始经营当月,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综上所述,企业对于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一次性扣除和分期摊销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税务影响、财务状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同时,企业一旦选定处理方法,就必须遵循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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