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拆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该如何赔偿?

我家房子遭遇强拆,在强拆过程中我受了伤,现在身体还没恢复好,也没法正常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强拆导致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怎么要求赔偿,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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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拆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是一个涉及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概念。人身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后,责任方需要对受害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以弥补受害者因为受伤而遭受的各种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强拆场景中,如果受害者身体受到伤害,首先可以主张的是医疗费。这包括了因受伤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住院等所有与治疗直接相关的费用。例如,骨折后去医院拍X光片、打石膏,或者受伤严重需要住院做手术等产生的费用,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 护理费是指在受害者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所产生的费用。比如请护工照顾日常生活起居,或者家人请假来照顾而导致的收入损失等,都可以计算在护理费里。 交通费则是受害者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像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去医院的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 营养费是为了帮助受害者身体恢复健康,购买营养品等的费用。一般来说,医生会根据受害者的伤势情况给出需要补充营养的建议,按照这个建议产生的费用可以主张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者在住院期间,因为不能像平时一样在家中用餐,而额外产生的餐饮费用。通常会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就是受害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工资损失。如果受害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强拆造成受害者残疾,那么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就是为了帮助残疾者生活和工作而购买的辅助设备的费用,比如轮椅、假肢等。残疾赔偿金则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强拆导致受害者死亡,责任方需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者在主张赔偿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发票、误工证明等,以便在索赔过程中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同时,如果与强拆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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