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发票对方把税转过来了该如何处理?


当开出发票后对方把税转过来时,在法律和财务处理上有一定的规范和流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经济业务的证明,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依据。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企业和个人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从财务角度来看,当对方把税转过来时,需要根据发票对应的业务性质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确认收入时,要将销售额和增值税分别核算。例如,销售商品开具了一张含税金额为113元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那么不含税销售额就是100元(113÷(1 + 13%)),增值税额为13元。当对方把这13元的税转过来时,在会计分录上,之前确认收入时已经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现在收到税款,直接增加银行存款,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3,贷:应收账款 13。 在税务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即使对方把税转过来,也不能改变纳税申报的流程和要求。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在次月的申报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信息准确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此外,如果涉及企业所得税,发票对应的收入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要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如少缴税款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因此,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处理发票和税款的财务与税务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