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怎么处理?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另一辆车撞了,当时就懵了,不知道该干啥。我想了解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从现场到后续的一系列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要做些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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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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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是现场处理阶段。在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是确保安全。如果有人受伤,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救助。同时,要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放置三角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这一条款同样适用于交通事故现场,保障现场安全是首要任务。 然后要及时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情况以及是否有人员伤亡等信息。等待交警到达现场的过程中,尽量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现场物品,以便交警准确勘查现场,确定事故责任。如果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明确,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接着是事故认定环节。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最终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之后是赔偿协商与处理。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如果涉及保险理赔,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定损工作。一般来说,保险理赔需要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车辆维修发票等材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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