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受伤该如何处理?


当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有人受伤时,以下是一些需要了解的法律要点和处理方式。首先,从处理流程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这意味着,当出现有人受伤的情况,救人是首要任务,同时也要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 其次,关于赔偿责任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一般来说,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例如,如果一方是主要责任,另一方是次要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可能要承担70% - 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 - 30%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再者,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受伤者因事故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责任方都需要进行赔偿。 最后,关于保险理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通常会涉及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在责任限额内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商业险则根据车主购买的险种和保额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