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因非法经营漏罪被追加刑期,漏罪该怎么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服刑犯被发现有漏罪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服刑犯因非法经营漏罪被追加刑期时漏罪的处理,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漏罪。漏罪指的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况。就非法经营漏罪而言,就是在服刑期间发现该服刑人员在之前还存在非法经营这种违反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这个罪行在之前的判决中并未被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具体来说,对于非法经营漏罪,司法机关会先对该漏罪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作出新的判决。然后将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漏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例如,服刑人员甲之前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服刑3年后发现他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非法经营罪,经审判,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那么,就需要将抢劫罪的8年刑期和非法经营罪的5年刑期进行并罚。总和刑期为13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为8年,在8年以上13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比如决定执行11年,由于甲已经服刑3年,那么他还需要服刑8年。 此外,服刑犯的漏罪处理还涉及到服刑场所和服刑流程的变化。一旦发现漏罪,服刑人员可能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侦查和审判。审判结束后,如果新的判决导致服刑地点或服刑方式发生变化,监狱等执行机关会按照新的判决进行调整。 总之,对于服刑犯的非法经营漏罪,法律规定了一套严谨的处理程序和数罪并罚原则,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和法律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