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工资未发该怎么处理?


当公司宣布破产且工资未发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而工资属于职工的劳动报酬,在公司破产程序中是有优先受偿权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就表明,职工的工资是处于优先清偿地位的。 接下来,员工可以采取以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要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申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如果员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仍可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第二步,配合管理人的工作。管理人会对员工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核实。员工应积极配合,提供管理人所需的进一步信息。如果管理人对债权有异议,员工可以与其沟通,提供更多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若沟通无果,员工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第三步,关注破产财产的分配情况。一旦破产财产确定,且完成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后,会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员工应及时了解分配进度,确保自己的工资能够得到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工资债权,对于未得到清偿的部分,员工也只能接受现实。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已经没有更多的财产可供执行了。总之,员工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循法律程序来解决工资未发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