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案子是错案该如何处理?


当发现原案子是错案时,在法律上有一套明确的处理流程。首先,我们需要明白错案的概念。错案一般是指在司法过程中,由于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原因,导致作出了不公正的裁判。 从启动纠错程序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认为自己遭遇了错案,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来启动纠错程序。同时,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一旦启动了错案纠正程序,法院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在重新审理过程中,会对原案的证据、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如果经过审理,认定原案确实是错案,那么法院会依法作出新的判决。新的判决可能会撤销原判,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对原判决的量刑进行调整。 对于错案中的当事人,他们还享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等等。当事人可以按照该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以弥补因错案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