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在法律上,同居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但是同居期间也可能存在共同财产。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 首先,要明确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概念。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指的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人在同居生活中一起创造、积累或者一起使用的财产。 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比如,两人一起开了一家小店,经营所得的收入就属于共同财产;或者一起投资某个项目获得的收益,也同样如此。这依据的是民事活动中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共同付出劳动或资金,理应共同享有收益。 另一方面,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像一起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判断是否为共同购置,要看资金的来源,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那就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都能证明自己的出资份额,就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比例,通常会视为等额享有。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在同居前的财产以及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具有人身属性的财产,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具有特定的归属,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没有直接关联。例如,一方在同居前就拥有的房产,或者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都属于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购置情况以及双方的贡献等因素。如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