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连续犯和累犯如何认定?

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连续犯和累犯是怎么认定的。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知道认定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连续犯,什么样的情况又构成累犯。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让我明白这两个概念的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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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续犯累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连续犯和累犯是两个不同但又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认定方式。 首先来看看连续犯。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出于同样的想法,多次做了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例如,一个小偷基于偷东西的故意,在一个月内连续在不同地点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这就可能构成连续犯。 连续犯的认定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一,行为人必须具有连续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的故意。这个故意可以是一开始就计划好连续实施多个犯罪,也可以是概括性的,即有实施多次同类犯罪的大致想法。其二,必须实施了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这里的“独立”是指每个行为都能独立构成犯罪,而不是一个行为的一部分。其三,这些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比如都是盗窃罪、抢劫罪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我国刑法中没有直接对连续犯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中是被广泛认可和运用的。对连续犯的处理,一般是按一罪从重处罚。 接下来讲讲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一般累犯的认定条件有:一是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二是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特别累犯则强调前后罪都必须是特定的三类犯罪,且不受时间和刑罚种类的限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总之,连续犯侧重于犯罪行为的连续性和同质性,而累犯更强调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连续犯和累犯,对于正确量刑和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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