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合同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方式。 首先是主体方面。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实施犯罪通常是为了自己获取非法利益,而单位犯罪则是单位决策层集体意志的体现,为了单位的利益实施诈骗行为。比如,张三以自己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这就是个人犯罪;若某公司管理层集体决定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钱财,这就是单位犯罪。相关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没打算履行合同,而是想把对方的财物据为己有。例如,李四在根本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货款后逃匿,这就明显体现出他非法占有的故意。 再者是客体方面。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交易形式,诈骗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交易秩序,损害了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欺诈行为。具体包括:虚构事实,即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来欺骗对方;隐瞒真相,故意不告知对方真实情况;假冒身份,用虚假的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等。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来判断。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