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实务中渎职犯罪该如何认定?
我在工作里可能涉及一些和渎职犯罪相关的事,心里挺慌的。我不太清楚在实际的刑事案件处理里,渎职犯罪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是看造成的后果,还是有其他判断标准呢?我想了解具体认定方法,好确定自己的情况。
展开


在刑事实务中,渎职犯罪是一类比较复杂的犯罪类型,它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要认定渎职犯罪,首先要确定犯罪主体。渎职犯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例如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司法系统的法官和检察官等。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的相关条文中有明确规定。 其次,需要判断犯罪行为。渎职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比如,某些官员在审批项目时,明知不符合规定却擅自批准。玩忽职守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例如,监管人员对自己负责监管的领域疏忽大意,导致出现重大事故。 最后,还得看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渎职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至于什么是“重大损失”,相关的司法解释有具体规定,不同的渎职犯罪可能标准不同。例如,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重大损失。只有同时满足主体、行为和后果这几个方面的条件,才能认定为渎职犯罪。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中介收违约金是否合法?
- 帮信罪简易程序最快多久开庭审理?
- 工地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去哪里投诉?
- 个人所得房贷抵扣标准是什么?
- 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和按月领取有什么区别?
-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请求权能否同时行使?
- 怎样向督察投诉派出所?
- 残疾人证如何办理?
- 发票章是应该自己刻印还是由税务局配备呢?
- 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如何计算?
- 自己辞职了是否可以领失业补助金?
- 偷挖别人的树占为己有该怎么处理?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定罪?
- 交警不依据事实乱定责怎么办?
- 死亡证明是由医院开具还是派出所开具?
- 仅凭撞击图片能否鉴定出车辆损失范围?
- 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如何判刑?
- 如何认定帮助犯的共谋犯?
大家都在问
- 中介收违约金是否合法?
- 帮信罪简易程序最快多久开庭审理?
- 工地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去哪里投诉?
- 个人所得房贷抵扣标准是什么?
- 失业金一次性领取和按月领取有什么区别?
-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请求权能否同时行使?
- 怎样向督察投诉派出所?
- 残疾人证如何办理?
- 发票章是应该自己刻印还是由税务局配备呢?
- 社保比例单位和个人如何计算?
- 自己辞职了是否可以领失业补助金?
- 偷挖别人的树占为己有该怎么处理?
-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定罪?
- 交警不依据事实乱定责怎么办?
- 死亡证明是由医院开具还是派出所开具?
- 仅凭撞击图片能否鉴定出车辆损失范围?
- 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既遂如何判刑?
- 如何认定帮助犯的共谋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