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过一年以上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能主张双倍工资吗?


在讨论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双倍工资”的概念。双倍工资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正常工资的两倍向其支付报酬。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公司超过一年以上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分阶段来看。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因为这段时间属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然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满一年后,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 此外,还需要考虑仲裁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超过仲裁时效才主张双倍工资,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超过一年以上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自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但要注意在仲裁时效内提出。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由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