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年龄工伤如何认定赔偿?
我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还在工作。前段时间工作时受了伤,想了解下这种超年龄的情况,工伤该怎么认定,认定之后赔偿又该怎么计算,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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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年龄工伤认定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可循的问题。 首先,对于超年龄人员工伤认定。在我国,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而非劳动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超年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说,对于超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如果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这‘三工’要素,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而对于其他超年龄人员,各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参照劳动关系处理来进行工伤认定。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如果超年龄人员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标准通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比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对于构成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可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超年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超年龄工伤认定赔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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