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被告变更住址是否需要移送管辖?

我起诉了一个被告,立案后发现被告变更了住址。现在我不确定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会把案子移送到被告新住址所在地的法院,我担心移送会很麻烦,也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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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移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诉讼中,管辖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程序事项,它关系到案件应由哪个法院来审理。当被告变更住址时,是否要移送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管辖的基本概念。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当被告变更住址时,是否就意味着原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了呢?这要看被告变更住址的时间点。 如果被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就已经变更了住址,并且新住址所在地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那么原告在起诉时就应该向新住址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向原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发现管辖权问题,可能会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变更的住址,一般情况下,原受理法院并不会仅仅因为被告变更住址就移送管辖。因为管辖的确定通常以起诉时为准。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就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审理,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比如涉及专属管辖等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如果被告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他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被告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因被告变更住址是否要移送管辖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当事人在遇到管辖问题时,应及时了解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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