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该如何认定?
我家里有人在一个小药厂工作,最近听说药厂被查了,怀疑涉及生产销售假药。我很担心家人会不会也因此被牵连,想了解一下生产销售假药罪到底是怎么认定的,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这个罪名呢?
展开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这意味着如果生产或销售的药品存在上述情况,就可能涉及假药。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不仅要看药品是否为假药,还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生产、销售假药。如果是因为疏忽或不知情而销售了假药,一般不构成此罪,但可能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此外,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情节和危害后果。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如导致患者伤残、死亡等,那么处罚会更重。而如果假药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危害,但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也可能构成此罪。总之,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