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罪该如何认定?

我之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一份可能是伪造的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现在心里很慌。我想知道这个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罪是怎么认定的呢?是只要用了就算,还是得有主观故意,或者有其他的认定标准?希望能了解清楚,好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有问题。
展开 view-more
  • #伪造文书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该罪的认定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罪的概念。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罪,是指非法制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这里的“伪造”,不仅包括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制作虚假的公文、证件、印章,也包括有制作权的人超越职权,擅自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制作与事实不符的公文、证件、印章。 在客观方面,该罪表现为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的行为。国家机关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国家机关名义制作的,用以指示工作、处理问题或者联系事务的书面文件,如命令、决定、通知、函件等。需要注意的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都构成该罪。 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制作了与事实不符的文书,不构成该罪。例如,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填错了公文内容,就不构成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或者大量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总之,认定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如果您对具体的案件情况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