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与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行为怎样认定?

我在金融行业工作,最近接触到一些涉及票据的业务操作,有点担心某些行为可能会涉及违法。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和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行为是如何认定的,这两种罪的认定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有哪些关键的判断点呢?
展开 view-more
  • #金融犯罪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和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金融领域中两个重要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行为认定方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规定”,主要是指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以及金融机构内部制定的一些重要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比如,银行工作人员在没有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就为其出具了保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那么,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呢?一般来说,会从给金融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数额、次数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如果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导致金融机构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多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接下来,我们看看对违法票据承兑罪。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指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格式、要件等要求的票据。例如,票据上的必要记载事项不齐全,或者票据的背书不连续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造成重大损失”的认定,通常会考虑给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一般来说,造成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就可能被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和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主要是违反规定出具金融票证,而对违法票据承兑罪主要是对违法票据进行承兑、付款或者保证。在实际认定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