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如何认定的?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准确认定此罪对于维护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下面我们从概念、认定标准、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简单来说,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私自向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购买该发票;而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进行购买。这里的‘非法购买’排除了合法领购的情况,比如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正常申领程序;‘伪造’则是指仿照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样式、图案等,通过各种手段制造假发票。 在认定该罪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其一,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为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达到其他不正当目的。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被欺骗、误导等原因而购买了这些发票,且在购买时并不知情,那么一般不构成此罪。 其二,从客观行为方面,包括实施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里的购买既包括用金钱直接购买,也包括以物易物等其他交易方式。同时,对于购买的数量也有一定要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另外,该罪还涉及到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比如,如果行为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就可能会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罪名来定罪处罚,而不再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这是因为这些后续行为触犯了更严重的罪名,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按照处罚更重的罪名来处理。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一规定明确了该罪的刑事处罚标准,体现了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总之,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客观行为、购买数量等多个因素。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