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下班路上出了车祸轻微伤算工伤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昨天我下班路上出了车祸,受了点轻微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要是算工伤,我就可以让公司承担点费用了,现在很纠结,也不知道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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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其次,关于下班路上出车祸是否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上,二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三是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对于轻微伤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关键是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条件。 所以,如果您能证明和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且在下班路上发生的车祸中,您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即使是轻微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去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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