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在江西,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适用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而非仅适用江西的地方性特殊规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比如每个月的工资、年底的奖金,以及通过提供劳务所得到的报酬等。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投资股票、基金所赚取的收益等。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拥有知识产权,比如著作权、专利权等,因这些知识产权而获得的经济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写了一本书,获得的稿费就属于这一类。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这些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实际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双方的约定等因素。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例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按照协议的约定来确定归属。总之,准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