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该如何认定?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对夫妻财产认定这方面不太清楚。我们结婚后一起买了房,他婚前还有些存款。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该怎么准确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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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准确认定夫妻财产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夫妻婚后一起购买的房产、车辆,双方共同经营生意所获得的盈利,一方因创作作品获得的稿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房产是婚前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财产认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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