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准确认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十分重要,这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债务的认定方式。 首先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房,在贷款合同上共同签字,这个房贷就是典型的共同债务。再比如,为了家庭日常开销,一方购买生活用品所产生的信用卡欠款,也属于共同债务。另外,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同样认定为共同债务。 接下来看看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无关的债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在婚前为了自己的学业所借的贷款,这就是个人债务。还有,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参与赌博所欠下的债务,由于赌博是非法行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也属于个人债务。 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债务的认定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双方对债务的认定存在争议,通常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