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如何进行鉴定?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治疗后身体状况反而变差了,怀疑是医疗损害。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鉴定这个医疗损害,是找医院内部鉴定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具体的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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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至关重要的过程,它能够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损害鉴定的相关内容。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目前,有两类主要的鉴定机构可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一类是医学会,另一类是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司法鉴定机构则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具有中立性。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指定。接下来是鉴定的申请。一般来说,医患双方均可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通常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这些材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能够帮助鉴定人员了解医疗过程和患者的病情。然后是鉴定的过程。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会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鉴定。专家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询问等。在鉴定过程中,医患双方都有权利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专家会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进行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最后是鉴定意见的效力。鉴定意见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重要证据之一。法院会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如果鉴定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和科学原则,法院通常会予以采信。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总之,医疗损害鉴定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鉴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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