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得了解鉴定的主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鉴定的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步是医学会受理。医学会会在收到申请材料等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通知当事人缴纳鉴定费用。 第三步是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鉴定组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步是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过调查研究,讨论合议等,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第五步是出具鉴定书。鉴定书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内容。 此外,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需要从几个关键要素来看。一是医疗行为是否违法违规,也就是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等。二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三是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结果,而且这种损害和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当这些要素都满足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