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罪该如何认定?
我在医院工作,最近科室出了一起医疗纠纷事件,患者认为是医疗事故,我们觉得不属于。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医疗事故责任罪是怎么认定的,认定的标准和依据都有哪些,好判断这次事件是否涉及医疗事故责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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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要认定医疗事故责任罪,首先得明确犯罪主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等专业人员。比如在正规医院坐诊的医生、负责病房护理的护士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明确了主体范围。 其次,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像医生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手术前的检查,护士拿错药等行为。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 再者,必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主要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后果。如果只是轻微的医疗差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不构成此罪的。 最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就诊人的严重后果是由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是因为患者自身特殊体质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后果,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责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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