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下面从构成要件和认定方法两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认定商业秘密。 首先是构成要件。第一,秘密性,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意味着有关信息不能是本领域内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者容易获得的。比如一家公司研发的独特的生产工艺,在市场上没有公开披露过,其他企业难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就符合秘密性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列举了几种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情形,像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等。 第二,商业价值性。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例如企业的客户名单,包含了客户的特定需求、交易习惯等信息,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业务、提高经济效益,这就体现了商业价值性。 第三,保密性。权利人要对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常见的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设置保密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等。比如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员工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且在公司内部制定了严格的保密规章制度,这都表明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保密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认定方法上,一般遵循“接触 + 实质性相似 - 合法来源”的原则。如果被控侵权人接触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且其使用的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实质性相似,同时被控侵权人又不能证明该信息有合法来源,那么就可以初步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比如甲公司的前员工跳槽到乙公司后,乙公司使用了与甲公司相似的独特技术,且该技术甲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乙公司无法证明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该技术,那么就可能构成对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 总之,认定商业秘密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并运用合理的认定方法,以准确判断相关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