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如何完善?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达成交易,给对方好处。 我国目前已经有一系列法律对商业贿赂进行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其中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商业贿赂犯罪作出了规定,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有力的刑事法律保障。 然而,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法律规定不够细化。例如,对于“其他手段”的界定不够清晰,在实践中可能导致不同的理解和适用,使得一些新型的商业贿赂行为难以准确认定。其次,处罚力度可能不够平衡。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商业贿赂行为,处罚可能偏轻,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而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在量刑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此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涉及多个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影响了打击商业贿赂的效率和效果。 为了完善我国反商业贿赂立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明确“其他手段”的具体范围,制定详细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指南,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例如,可以列举一些常见的新型商业贿赂手段,如提供旅游、赠送会员卡等,让执法人员和企业都能清楚地知道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二是调整处罚力度。根据商业贿赂行为的情节轻重,制定更为合理的处罚标准。对于情节较轻的行为,可以提高罚款额度,增加违法成本;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要严格依法量刑,确保法律的威慑力。同时,可以考虑引入资格罚,如限制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例如,建立统一的商业贿赂案件信息平台,各部门可以及时共享案件线索和调查进展情况,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合力。此外,还可以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反商业贿赂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国反商业贿赂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