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继承财产呢?
我刚和伴侣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对于财产继承这方面有些迷茫。不知道离婚后在财产继承上有哪些规定,比如之前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还能不能继承,又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和条件来继承,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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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后财产继承的基本概念。在法律上,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当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也随之消失。也就是说,离婚后,原配偶之间不能再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由于离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所以离婚后的原配偶不再属于法定继承中的配偶范畴。 不过,离婚后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继承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财产留给原配偶,那么原配偶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此外,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一方死亡且有未分割财产的情况,那么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处理,要先进行分割,确定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后,再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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