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效果不好,怀疑医院有责任。我想知道医疗损害责任到底是怎么回事,它的范围、认定标准这些都是怎样规定的,所以来问问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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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病人看病过程中,因为犯错导致病人身体受到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第七章专门对医疗损害责任作出了规定。该章明确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能证明医院或医生存在过错且导致了患者损害,患者就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这是产生责任的前提,只有在进行医疗服务过程中才可能涉及医疗损害责任。其次是患者受到了损害后果,这种损害可以是身体上的伤害,比如病情加重、残疾等,也可以是精神上的痛苦。然后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因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导致的。最后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过错可以表现为违反诊疗规范、未尽到注意义务等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患者认为自己遭遇了医疗损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确定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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