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假招标如何认定及处理?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招标,感觉招标过程有猫腻,怀疑是虚假招标。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虚假招标是怎么认定的呢?如果真的是虚假招标,又会有什么样的处理办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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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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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或相关参与方通过不正当手段,故意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达到特定目的的行为。 从认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虚假招标。一是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存在串标行为,比如招标方私下向特定投标者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的信息,帮助其中标;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内定中标人等。二是招标方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比如设定与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条件,或者要求特定的产地、品牌等,从而达到排除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三是招标方操纵招标程序,例如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直接授意评标委员会对特定投标人进行特殊对待等。 对于虚假招标的处理,依据相关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从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招标方,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虚假招标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发现虚假招标行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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