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该如何继承?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周围人也都认可我们是夫妻关系。现在伴侣去世了,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继承伴侣的遗产,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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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在我国法律上,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那么在继承方面,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配偶就包括具有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也就是说,在事实婚姻关系中,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若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那么双方之间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不过,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了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可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或者另一方在遗嘱中明确将部分遗产留给同居的一方,那么该方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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