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是否具有继承资格?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很多年了,周围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像这种事实婚姻。最近对象意外去世,我想知道我有没有继承他遗产的资格,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事实婚姻在继承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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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具有继承资格,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被承认的,双方之间具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那么这种被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就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具有继承资格的。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不具有合法夫妻的身份,彼此之间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不过,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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