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配偶去世后财产如何继承?


在我国,当配偶去世后涉及财产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继承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只有属于去世配偶个人的合法财产才能被继承。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配偶一方去世时,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在世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去世配偶的遗产。 接下来,就要确定继承的方式和顺序。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如果去世配偶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例如,去世配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某套房产留给子女,那么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实际处理配偶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时,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