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我在经营一家小公司,最近听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也知道数额不同处罚不一样。我特别想了解一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的标准到底是多少?这对我合法经营公司很重要,想弄清楚避免触碰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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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通俗来讲,就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等行为。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的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虚开的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款数额达到250万元以上时,就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刑事处罚。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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