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否以登记为准?
我买了套房子,钱都付了,合同也签了,但还没办过户登记。卖家现在反悔想把房子卖给别人,我觉得我都交钱签合同了房子就是我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不动产到底是不是以登记为准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动产的确是以登记为准。这里所说的不动产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的相关信息,比如房屋的所有权人、土地的使用权等,记录到专门的登记簿上。 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不动产的权利归属,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清楚地表明了登记对于不动产权利变动的重要性。 比如说,你买了一套房子,虽然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支付了房款,但只要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子的所有权依然不属于你。原房主仍然可以将房子再次出售给他人,如果他人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这个新的买家就会合法地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所以,当涉及到不动产交易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完成了登记,你的权利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否则,即使你支付了款项并且占有了不动产,在法律上也不能对抗已经完成登记的第三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