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户的房子到底属于谁?
我买了套房子,钱都付了,合同也签了,但还没过户。现在卖家好像有点反悔的意思,我就很慌,不知道这房子现在到底算谁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没过户的房子归属是怎么定的,我该怎么保障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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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没有过户的房子归属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基本概念。在我国,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从物权的角度来看,如果房子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房子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归原房主所有。 不过,房屋买卖通常会涉及到合同关系。当买家和卖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买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等相关款项,那么买家和卖家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买家基于合同有要求卖家履行过户义务的权利。如果卖家不履行过户义务,买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在未过户期间,房屋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征收等,在物权没有转移的情况下,征收补偿款一般会支付给登记的产权人,也就是原房主。但买家可以依据合同向原房主主张相应的权益。 综上所述,没有过户的房子在物权上归原房主,但买家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享有要求过户等债权权利。当遇到卖家不配合过户等情况时,买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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