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取得是否必须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我买了套房子,钱都付了,合同也签了,但还没办过户登记。我就想知道,是不是必须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我才算真正取得这房子?不登记的话我有啥风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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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动产的取得并非都必须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对于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不动产所有权变动,过户登记是非常关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单来说,在买卖、赠与等常见的法律行为中,如果要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就需要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比如张三把房子卖给李四,只有当李四办理了过户登记,李四才在法律上真正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完成过户登记,即便李四已经付了钱、拿到了房子,从法律层面讲,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张三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也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比如法院判决将某套房子归王五所有,那么从判决生效那一刻起,王五就取得了该房子的所有权,而不需要等待过户登记。还有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去世,继承人基于继承取得不动产时,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就已经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不过,在后续要对这些基于特殊情况取得的不动产进行处分时,还是需要先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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