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买了套房子,和卖家做了公证,但还没来得及过户。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房子的产权到底算不算我的,这种公证没过户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应呢?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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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房产公证和过户的概念。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房产过户则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表明,在房产交易中,仅仅进行公证而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也就是说,虽然公证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关于房屋交易的协议,协议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这种协议的效力并不能等同于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例如,甲将房子卖给乙并做了公证,但没过户。之后甲又将房子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此时,丙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乙虽然有公证协议,但不能对抗丙的所有权。乙只能依据公证协议追究甲的违约责任,要求甲赔偿自己的损失。 所以,房子公证了没过户,公证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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