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如何诠释?
我前段时间坐长途大巴,和客运公司算是签了客运合同吧。但我不太清楚这合同到底包含啥,权利义务是咋规定的。我就想知道客运合同到底该怎么理解,能给我详细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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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简单来说,当我们购买车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就与运输方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 从法律角度来看,客运合同有其独特的性质。它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双务意味着双方都有义务,承运人有义务把旅客安全、按时送到约定地点,而旅客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票款。有偿则表明旅客需要为运输服务付费。 在成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一般情况下,我们购买车票拿到手,客运合同就成立了。 对于承运人的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这就要求承运人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运输服务。同时,承运人还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体现了对旅客安全的保障。 旅客也有相应的义务。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此外,如果因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总之,客运合同是保障旅客和承运人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明确了双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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