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800元会怎么判?
我之前被人骗了800块钱,去报警后警察说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犯罪。我不太明白,想知道诈骗800元到底算不算犯罪,如果算的话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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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基本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有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而在本案中,诈骗金额为800元,未达到三千元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情况下不构成诈骗罪。这意味着不会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进行判刑。 不过,虽然不构成诈骗罪,但这种诈骗行为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实施诈骗800元的行为人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比如被拘留以及可能被处以罚款。 此外,如果诈骗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即使每次诈骗的金额都较小,累计起来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也可能会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同时,如果诈骗行为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的,即使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司法机关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所以,对于诈骗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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