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加袭警会怎么判?
我在和别人发生冲突时,一时冲动故意伤害了对方,之后警察来处理,我又因为情绪激动袭警了。现在特别害怕,不知道这种故意伤害加袭警的情况会受到什么样的判决,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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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和袭警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的判定和量刑标准也不一样。 首先来看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伤害”是指对他人身体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比如导致他人骨折、伤残等情况。判断伤害的程度是依据专业的医学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等不同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量刑幅度。 再说说袭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袭警行为强调的是对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实施暴力,阻碍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这里的“暴力”包括殴打、拉扯等直接的身体接触,也包括使用工具威胁警察等行为。 当一个人同时实施了故意伤害和袭警这两种行为时,通常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数罪并罚就是法院会分别根据故意伤害罪和袭警罪的量刑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然后将两个刑罚合并执行。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犯罪的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所以,最终的判决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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