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外观侵权行为?
我设计了一款产品,外观挺独特的。但最近发现市场上有类似的产品,我怀疑对方侵权了。可我不太清楚到底怎样才算外观侵权,是外观相似就算吗?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想了解下判定外观侵权行为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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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外观侵权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首先是判断主体,这里采用的是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能力。一般消费者并非指普通大众,而是对某一类产品具有一定了解、能够辨认产品外观特征的人群。 在判断原则方面,要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这意味着不能只看产品的局部,而要从整体上看两个产品的外观是否相似。比如,对于一个手机外观,不能只比较屏幕大小,而是要综合手机的形状、按键布局、背面材质等多个方面来判断。 关于对比对象,应当是涉案产品和被诉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对比时,要排除一些非外观设计的因素,像产品的功能、技术等因素。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也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果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两者相同;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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